近日,泉州海關關員在對入境航班進行監管時,發現一名選擇“無申報通道”通關的旅客行李機檢圖像異常。
經開箱查驗,海關關員在這名旅客的行李箱內發現保健品、眼霜、精華、凍干粉等各類物品共計830件。該旅客自述,上述物品是用于代購謀利。目前,該批物品已被暫扣,待進一步處理。
海關人士提醒,代購和攜帶自用物品在性質、目的和法律后果上有顯著區別,以下是主要差異:
代購是指以營利為目的,幫他人購買商品并收取費用(服務費或差價)。規模較大,通常批量采購或頻繁攜帶,可能涉及不同買家。需要許可,若長期、高頻次代購,可能需注冊公司或申報納稅。
攜帶自用,僅為自己或親友使用,無營利目的。合理數量:符合海關對“個人自用”的認定(如化妝品、奢侈品等不超過免稅額或限量)。
代購商品價值超過免稅額度需全額申報納稅,可能被認定為“貨物”而非“物品”,稅率更高。若未申報或逃稅,可能被罰款、沒收貨物,甚至涉嫌走私。
攜帶自用免稅額度:多數國家允許合理數量免稅入境(如中國入境免稅額為5000元人民幣,港澳地區另計)。
如何區分代購和攜帶自用?通常情況下,可根據以下因素判斷:
數量與頻率:單次攜帶10支口紅可能是自用,100支則傾向商業用途。
商品類型:大量重復商品(如同款手表)易被懷疑代購。
交易記錄:手機聊天記錄、收款憑證等可能作為證據。
提醒代購者,務必了解目的國和中國的法規,如實申報并納稅,避免刑事風險。而自用攜帶的,保留購物小票,超限額時主動申報補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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